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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我院办公场所禁止吸烟的通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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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1-06-22

根据“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《关于在市直机关广泛开展机关办公场所全面禁烟行动的实施方案》的通知”文件精神,我院决定从今年6月份开始,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开展办公场所全面禁烟活动。

我院禁止吸烟场所为:独立办公区(含办公大楼、办公用房以及区域内道路)、大厅、会议室、办公室、活动室、图书室、资料档案室、文印室、接待室、值班室、走廊、卫生间等。在上述场所实施全面禁烟。

各部门、各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办公场所全面禁烟工作的领导,要把禁烟工作开展情况与部门综合性评比表彰挂钩,对违反禁烟规定的个人要进行批评教育和给予处罚。



秦皇岛市建筑设计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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