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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5-05-14这次机构调整是秦皇岛市建筑设计院继薪酬制度、绩效考核制度改革后的又一项重要举措。调整后的设计部门明确了成本核算的责任主体,实现经营业绩与薪酬体系相结合、与绩效考核结果相结合,将生产经营压力传导至每一位设计人员,促使各设计部门主动选择灵活的管理方式及经营模式,与甲方建立密切联系;实行以“利润”为导向的成本考核,使各设计部门成为费用的责任主体,主动降本增效;结合我院的绩效考核体系、薪酬体系,将经营业绩与薪酬体系挂钩,最大限度地激发了员工的积极主动性。
竞聘演讲现场
高杉同志竞聘演讲
姜庆峰同志竞聘演讲
宗加瑞竞聘演讲
院长总结发言